资讯信息

答复|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销售普通食品

   日期:2023-10-24     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    浏览:262    
核心提示:有网友咨询: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,通过处方方式销售普通食品(营养品),没有医疗价格收费标准,可以用《价格法》处理吗?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。
  问:
 
  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,通过处方方式销售普通食品(营养品),没有医疗价格收费标准,可以用《价格法》处理吗
 
  答:
 
  公立医院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《价格法》,需要市场监管机构基于调查取证、综合分析后依据法定程序作出处理。
 
 
更多>同类资讯信息

推荐图文
推荐资讯信息
点击排行
鲁ICP备14027462号-9 ©2023-2024 健康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 服务热线:0535-6730582 E-mail:foodmate@foodmate.net
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